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化妆品原料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命名,在《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07年版)基础上,我司组织修订了《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0月8日反馈我司。
联 系 人:穆�F、曹蕊
联系电话158-2729-0669-813、158-2729-0669
传真158-2729-0669-816、158-2729-0669
电子邮件:mum@caffci.org
附件:1.国际化妆品原料命名(INCI)中文译名通则
2.《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