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后,再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的请求,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向外国申请专利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依照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我国专利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理国际专利申请。

向外国申请专利,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国外专利申请指南

申请国外专利,中国专利申请人首先需注意以下几个须知:

1 、 必须首先/同时在中国申请专利 ;

2 、 委托有涉外代理权的代理机构代理;

3 、 提供相关数据。

中国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一般有三个途径 :

1、PCT途径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Treaty,PCT),申请人只要递交1件PCT国际专利申请(不用递交多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就可以在为数众多的成员国家中同时请求多国对其发明开展专利保护。专利权的授予仍由各国或地区专利局负责(PCT国家环节)。

2、《巴黎公约》途径

根据《巴黎公约》途径,申请人在第一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6个月(外观设计)内可直接向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的专利主管机关各自提交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

3、一般国家直接申请途径

倘若申请人希望在《巴黎公约》或PCT成员国之外的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可以依照中方与该国家或地区签署的知识产权协议或对等原则开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