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项目通行做法:离岸公司架构这么搭,更便利境外融资与资本运作
本期内容以S公司的架构为例,讲授离岸公司在境外多层境外架构中,是怎么使企业业务交易和支配更加自由和灵巧。
以上图为例,S公司并没有直接持股德国E公司,而是依据国际投资项目标通行做法,采取了多层股权架构,重要有以下3方面原因:
1.便于境外融资和资本运作
HK公司和BVI公司的设置是便利企业应用其持股平台引入外币基金,由于BVI、中国香港等地法律制度更加灵巧,也便利应用优先股、认购权等工具。
(VIE架构中也会经常看到开曼、BVI与香港公司)
2.便利未来的投资退出
BVI和中国香港没有外汇管制,实施自由贸易政策,无须 审批,退出投资效力高,因此当S公司日后想要退出在德国的投资时,不必直接转让德国公司的股权,可通过由BVI公司转让其在香港公司的间接转股方法来实现。
3.基于税务的思考
在S公司涉及的架构图中,境外5家公司可以分为三层:顶层架构(BVI+HK公司)、中间层架构(卢森堡公司)、底层架构(两家德国公司)。
1)顶层架构,一般注册在离岸税务天堂,重要是社会稳固,税负低,拥有健全的法律系统等原因。
2)中间层架构,一般会选择税收制度对比规范透明但不是显著的低税国,税收协议较多、协议优惠税率较低且对受益人限制较少、法制宽松的国家和地域,如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和瑞士等。
3)底层架构,一般会选择本质业务运作的国家和地域。
企服快车总结
一些“走出去”企业在境外业务的拓展逐步多元化后,也会思考增长并行多层投资架构,特殊是将性质不同的行业、业务,差异以不同的层级进行分割,并行开展,这样既可以享受多层投资架构的税收优惠,也可以更大限度的疏散税务风险。
上述有关案例并不能以此进行照搬,企业架构搭建还需综合思考多方面因素,因此建议您务必顾问财税计划和企业架构专业咨询,详情可以与企服快车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