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注册外资国际货代公司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代办外资注册公司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合泰企业,现在开始吧!

如何注册国际物流公司,需要哪些文件和程序

注册国际物流公司大致流程:

1、公司查名

2、确定注册地、编写章程

3、刻制印章,登记注册

4、办理三证(营业执照、税wu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开基本户、核税

6、办理发僄认购手续

国际物流公司营业条件包括: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自有房屋、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房屋、场地,须提供租赁契约;

(二)具有至少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取得通过外经贸部资格考试颁发的资格证书;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一定数量的电话、传真、计算机、短途运输工具、装卸设备、包装设备等;

(四)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是指在本地区进出口货物运量较大,货运代理行业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和潜力,并且申报企业可以揽收到足够的货源。

国际物流公司资质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拟设在各市企业,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核对无误后提交,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附上述须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报所在市外经贸局,同时抄送省国际货代协会。

2、审核上报

市外经贸局和省货代协会进行企业网上信息和书面材料的比对初审,同意后在网上提出意见并转报省外经贸厅;省外经贸厅根据市外经贸局和省货代协会的意见,按照外经贸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的将上报外经贸部审批。

3、批准证书的申领

经外经贸部批准后,由省外经贸厅转批各市外经贸局或有关企业,同时抄送省货代协会。

企业持修改后的章程到中国国际货代协会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办理年审手续。

"

注册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以**市**国际货代有限公司为例:

(前提:

1、经营海上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500万,经营航空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300万,经营陆路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200万

2、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

一、公司查名所需材料:

1、 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2、 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3、 公司经营范围。

二、办理营业执照所要提交材料:

1、 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 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联系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3、 法定代表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大一寸4张。

三、流程:

查名→验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办理企服快车许可证

四、内资企业办证时间:

1、 查询名称:一个工作日

2、 验 资:一个工作日

3、 营业执照:十五个工作日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个工作日

5、 税务登记证:当日

6、 开户许可证:五个工作日

五、注册成立后的证照及资料:

1、 营业执照正、副本;

2、 企业信息IC卡;

3、 私营企业协会证书;

4、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代码IC卡;

5、税务证(国、地)正、副本。

6、 开户许可证和开户登记证;

7、 公司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各1枚;

8、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以上以当地行政审批为准。

供参考。

公司注册表格下载: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开业、公司登记、公司注册)

注册国际货代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1、公司的业务范围需要含有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之后取得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进出口备案了。

2、如果是要注册国际进出口贸易企业,若公司名称中含有进出口的字样,那么注册资金不可以低于100万元,若是普通的贸易公司就没有这些要求。

3、国际贸易公司还需要准备全面的资料,如公司名称3-5个,公司地址材料,股东相关信息,企业联系地址,企业的章程。

4、最后就是当公司满足了一定条件就可以申办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但必须要满足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五十万元,并且申请过进出口权,同时实际的办公地址不能小于100平方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审批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是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审批和管理机构。

第四条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有利于公平竞争。

第五条 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第六条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为:

(一)经营海运业务的,100万美元;

(二)经营空运业务的,80万美元;

(三)经营陆运业务的,60万美元;

(四)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业务的,其注册资本应根据实际需要作相应增加。

第七条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期限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经批准,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贸易与非贸易的海上、陆路、航空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包括:

揽货、订舱、包舱、租船、包机、国际多式联运、仓储、集装箱拼装拆箱、缮制单证、签发提单、报关、报验、报检、保险、结算运杂费等业务。

第九条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中外投资者,除必须具备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中外投资者必须是与从事国际货物运输组织工作有关的企业。

(二)投资者须有3年以上经营历史,有与申办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有较稳定的货源,有一定数量的货代网点。

第十条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报外经贸部审批。

批准后由外经贸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

中方合营者持外经贸部颁发的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注册手续。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正式经营一年,且投资各方出资已全部到位后,可申请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分支机构。

设立分支机构,首先应由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所在地外经贸部门初审,然后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外经贸部门征求意见,获得同意后再转报外经贸部审批。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需上报以下文件:

1.企业所在地外经贸部门的转报报告和拟设立分支机构所在地外经贸部门的同意函;

2.董事会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3.企业经营情况报告及设立分支机构的理由和可行性分析;

4.企业验资报告。

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相应增加其注册资本额,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应在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之内。

第十二条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大陆投资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