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注册有两种方式。

首先,商标申请人自己准备资料,通过马德里协定在中国向国家行政局商标局提交当地申请。

这样有两种解决方法。

一种是自己动手。

因为商标申请周期长,要求高,可能需要几次才能成功。

考虑到出行成本和时间,也可以选择企服快车财税报考。

按照我们列出的明细准备资料,坐着等证就行了。

第二,个别国家逐一申请。

这种方法有明显的缺点。

各个国家二话不说的过一遍,按照各个国家的要求一个一个的准备材料,是非常不可取的选择。

那么,通过马德里协定进行商标注册的流程有哪些呢?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寄送或提交全部文件,也可以由企服快车财税代理。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全的申请文件后,登记申请日,编制申请号,计算申请人应缴纳的费用,并向申请人发出《费用通知书》。

申请人在收到费用通知后,应尽快按照金额缴纳费用。

商标局收到全额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提交申请。

如果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则将此申请文件及其他附件退回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国际局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收到商标局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收到日为国际局收到日,即为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如果国际局在两个月后收到申请,国际局将把国际局收到申请的日期作为收到和国际注册的日期。

如果申请人想指定一个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的国家进行保护,但在该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尚未注册,或者刚刚提交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申请可以先在议定书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待商标在该国注册后再在协定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这样就可以马上申请商标的国际注册,不浪费时间尽快获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在国内注册申请后六个月内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申请人还可以主张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