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期限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送的“基于异议的临时驳回通知”(NO-TIFICATION OF PROVISIONAL, REFUSAL BASED ON AN OPPOSITION)后通知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可在收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转发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辩,期限届满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书式要求

商标国际异议答辩回文需提交以下答辩材料:

(1)“基于异议的临时驳回通知"( NOTIFICATION OF PROVISIONAL REFUSALBASED ON AN OPPOSITION)复印件;

(2)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

(3)答辩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中文译文;

(4)代理委托书。